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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知网3月1日消息,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北京市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合规指引》,其中表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
指引规定,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明示相关风险及责任承担,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有显著及通俗易懂的提示或警示,并显著标示诸如“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等字样。
各类网络媒介要认真审查广告链接网站、公众号、APP小程序的主体资格及链接页广告内容,不得为不具有合法资质的网站、公众号、APP 小程序提供链接服务,不得为虚假违法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以及含有虚假信息的网站(网页)提供链接服务;网络广告经营者不得为非法网站投放广告、提供广告代理服务。
指引还规定了30种禁止行为。其中强调,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不得发布“大学生可贷款”“凭身份证即可贷款”“信用黑户也可贷款”等虚假承诺内容;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为产品或服务做增信背书;不得发布向未成年人发放贷款的内容,助学贷款应当遵守教育与金融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