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按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发展智能建造的部署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通知,选取北京市等24个城市开展智能建造试点,积极探索建筑业转型发展的新路径。试点自公布之日起,为期3年。

试点的主攻方向是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促进建筑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培育智能建造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着力解决工程建设存在的生产方式粗放、劳动力紧缺、资源能源消耗大等突出问题,更好发挥建筑业对稳增长扩内需的重要支点作用。


(资料图片)

试点预期目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重点围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建筑产业互联网、建筑机器人、智慧监管六大方面,挖掘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加强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全要素数字化管控,形成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的新型建造方式。二是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广州、深圳、苏州等城市在试点方案中明确提出,推动建设一批智能建造产业基地,加快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带动自主创新软件、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发展,为稳增长扩内需、壮大地方经济发展新动能提供重要支撑。三是培育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骨干建筑企业,增强建筑企业国际竞争力。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智能建造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巩固提升行业领先技术,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建筑企业,积极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通过科技赋能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

本次选取的24个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产业基础好、政府积极性高,具有较强的引领带动能力,在试点目标框架下因地制宜制定了试点实施方案,提出了各具特色的试点任务。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指导各试点城市出台产业支持政策,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高标准落实各项试点目标任务,力争形成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工作成效,为全面推进建筑业向新型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名单

1.北京市

2.天津市

3.重庆市

4.河北雄安新区

5.河北省保定市

6.辽宁省沈阳市

7.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8.江苏省南京市

9.江苏省苏州市

10.浙江省温州市

11.浙江省嘉兴市

12.浙江省台州市

13.安徽省合肥市

14.福建省厦门市

15.山东省青岛市

16.河南省郑州市

17.湖北省武汉市

18.湖南省长沙市

19.广东省广州市

20.广东省深圳市

21.广东省佛山市

22.四川省成都市

23.陕西省西安市

2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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