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吉林市召开疫情防控工作第19场新闻发布会。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霍介国介绍,吉林市重点围绕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集中隔离场所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杀菌消杀监督管理,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医疗及城镇生活污水传播扩散。
一是加强定点医院、方舱医院等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消毒杀菌。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废水收集和处理,实施连续杀菌消毒措施,对定点医院、方舱医院污水消杀形式、时间、消杀剂使用情况及记录、监测、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前,吉林市5家定点医院、9家方舱医院粪大肠菌群数、总余氯均在控制标准范围内。
二是加强集中隔离场所污水排放杀菌消毒。目前吉林市130个集中隔离场所均落实了污水杀菌消毒措施。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的隔离场所,在原有末端消杀基础上,增加了前端预消杀环节。对不具备污水处理设施的隔离场所,采取在室内抽水马桶水箱中投加消杀剂(片)、建设临时性简易消杀设施、化粪池手动投加消毒剂等措施,保证杀菌消毒效果。
三是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运行及杀菌消毒。住建部门通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厂采取投加消杀剂或臭氧、紫外线消杀等措施,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污泥以及格栅落实消杀措施。生活污水经过严格的消杀处理环节达标排放,不会造成病毒传播。生态环境部门通过进出水余氯、粪大肠菌监测指标变化,监督指导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目前16家接纳涉疫污水的污水处理厂(站)均稳定运行,污水处理能力满足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