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3月28日从宁波余姚市警方获悉,当地交警日前处置一起雨天机动车飞溅水花淋湿行人引发的警情,机动车驾驶人被罚款200元。
25日早间,交警部门接到学生小傅的报警,称自己坐妈妈的电瓶车上学时,被快速经过积水路段的一辆私家车溅起的水花淋了个透心凉,妈妈赶紧回家去拿换洗衣服。通过公共视频,交警联系到私家车司机。对方表示她也是送孩子上学,因为时间紧开得有点快,没注意到路边水坑,更没注意到溅湿了小傅同学,请交警转达歉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机动车在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应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的规定,交警对她处以罚款200元。
这不是当地交警第一次对此类事件开出罚单。2020年7月13日,余姚交警曾为一对母女开出宁波首张类似罚单,起因是轿车驶经积水路段溅起水花,将骑车的这对母女溅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