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今年2月27日在民政部留言咨询专栏咨询: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专名是浦东新还是浦东,以此类推,天津市滨海新区专名是滨海新还是滨海?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民政部区划地名司近日回复上述网友询问:上海市“浦东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的专名分别为“浦东”、“滨海”。感谢您对地名工作的关心。

这里涉及到的一个地名概念叫做“行政区专名”。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首都师范大学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的刘丽丽、徐蕊两位学者曾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专名变更分析》(河南大学学报,2010年7月)一文中介绍:政区地名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通名表示地名所指代的政区实体类别的词,专名是地名中用来区分各个政区实体的专有名词,较为多样化。如“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是专名,“特别行政区”为通名。

政区专名词汇来源极为丰富,主要以反映政区历史、地理、文化特征以及区域规划功能等词汇为主。具体命名方式有描写自然景观的(如方位距离、地理形态特征、物产和其他特征),有记叙人文历史的(如居民的族姓 、史迹事件 、人物传说等),有寓托思想感情的(如歌颂崇仰、祝福言志等),以古老原始地名移用等四大类型。

上述文章介绍,政区地名之所以被定义为政区实体的专有名词,主要原因是它所代表的这个政区实体在地球表面具有一定方位和范围,即具有一定的空间位置。因此,政区地名成为政区实体的专有名词后,就具有了专门指代该政区地理位置的功能,成为交通运输、信件传递、旅游出行以及办理居民身份证、登记户籍等的重要依据。

根据上述介绍以及民政部相关答复,上海市“浦东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的专名分别为“浦东”、“滨海”,“浦东”、“滨海”也就具有了专门指代“浦东新区”、“滨海新区”地理位置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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