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确定面试人员

(一)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18时,招录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方式参加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录用程序。注意事项详见《2023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及《报考指南》。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方式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三)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30日18时。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4月1日前在灯塔-青岛组工网站(http://zzb.qingdao.gov.cn)“录用公务员专题”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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