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一自称四川籍的游客王先生向【天眼问政】栏目反映,其4月8日驾驶车辆从四川宜宾至毕节七星关区林口高速收费站人工收费通道出站付费时,扫码缴费显示已缴费成功,但并没有抬杆,收费站工作人员要求其再次付费后才抬杆放行,前往协调的相关负责人未挂工作牌且态度不好,随后也有多个私人手机号码打电话表示私了,对此他表示不满,希望给个说法。
【资料图】
4月13日、14日,记者分别通过电话和现场采访的方式对该事件进行了解。
游客:下高速遭重复付费
4月13日,记者电话联系王先生。
王先生告诉记者, 4月8日他从宜宾驾车经厦蓉高速前往七星关区林口镇旅游,在林口收费站经人工通道出站时,使用手机扫码缴费并提示已缴费成功,但通道并未抬杆。
随后,收费窗口工作人员告诉王先生,第一次缴费没有成功,须进行二次缴费才能自动抬杆。
王先生对此不解:明明手机显示已经缴费成功,怎么还需要二次付费。为了赶路,王先生不得已进行了第二次付费。
王先生二次付费记录
“第二次付费后,在等待收费员打印发票过程的两分钟时间内,收费员对于第一次缴费费用如何返还不予解释,态度敷衍……”随后,王先生下车打开手机开始录视频,表示希望相关领导出面进行解释,并致电12328进行投诉。在录取视频的过程中,林口收费站员工也没有及时对收费问题进行详细解释,只是告知是网络问题,收费员操作没有问题,全程无一句道歉。
4月13日,王先生只好通过天眼问政进行反映,希望收费站相关管理部门能够给个说法。
贵州高速集团毕节营运中心:不能让员工委曲求全
4月1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贵州高速集团毕节运营中心相关负责人,该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可直接到毕节市运营中心调取视频了解相关情况。
4月14日,记者前往贵州高速集团毕节营运中心进行详细了解。该中心一称宣传人的穆女士表示,根据公司规定,媒体采访须出示采访函,报备后才能根据上级指示接受采访,但可以非正式采访的方式介绍相关情况。
根据该中心提供的后台操作日志及相关监控视频显示:4月8早上10时33分56秒,王先生驾驶川Q*****车辆进入林口收费站扫码缴费,10时34分12秒第一次扫码付款后,抬杆失败。
后台操作日志
10点35分12秒,第二次扫码缴费成功,收费员打印缴费发票并于10点36分54秒抬杆。在这2分42秒时间里,收费员表示第一次付款会在20分钟内返还,但监控视频未能够明确显示收费室及时对王先生需要第二次付费进行了详细解释。
随后,王先生下车寻求收费站领导解释,并使用手机进行录像。10点41分,收费站未挂工作牌的相关人员(采访中,贵州高速集团毕节营运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工作人员为林口收费站班长徐某)到现场询问详细情况。监控视频中,王先生要求该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件、工作牌,该工作人员并没有出示。
对此,贵州高速集团毕节营运中心收费部部长王伟表示:在收悉王先生的情况后,已通过调取实时监控,现场询问等方式向林口收费站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工作人员确实有失误之处。
王伟称,由于网络问题,王先生第一次扣费手机上虽然显示缴费成功,但收费站没有收到相关缴费信息,导致不能自动抬杆。王先生第二次缴费成功后,收费员及时在工作群进行了退费处理,在10点50分时,第一次缴费金额已原路返还给王先生。
从王先生第一次、第二次付费成功至王先生下车录视频2分42秒的视频显示,出面协调的工作人员并未及时对王先生解释二次缴费的原因及退费问题。
收费员退费记录
王伟表示,4月8日,公司收到了12328致电要求立即处理此事。当天,公司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林口收费站设备进行了全面检修,对网络进行了维护。
4月10日,针对林口收费站班长徐某没有按规章佩戴工作牌的问题,已致函到林口收费站承包公司对徐某进行通报批评,扣罚工资,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针对工作人员服务问题,已致函要求承包公司加强对收费站员工的业务水平培训,增强与司乘人员沟通能力,遇到特情车辆耐心沟通解释,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对于王先生要求徐某致歉的问题,王伟表示,一般情况下公司不会让当事人双方进行直接接触,从个人角度来说,队伍还要带,不能让收费员寒了心,干这个工作还要委曲求全。如果有必要,会代表下属员工再与王先生沟通一次。
如有新情况,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将追踪报道。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夏民
实习生 林宇婷
编辑 赵飞羽
二审 肖慧
三审 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