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质量强国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贵州省标准制定补助申报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标准制定补助申报等事项进行明确。

一、项目设置

国家标准制定项目5项、地方标准制定项目18项、团体标准项目5项(每个项目分别补助20万元、5万元、2万元,补助项目不足时,可以相互调整)。


(资料图)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国家标准排名前三、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排名第一的起草单位。

申报项目应为已经正式发布,已实施一年以上且项目符合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对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评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单位根据申报项目的行业分类,向对口的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归属地市(州)市场监管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审核推荐。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推荐意见。

(三)审查受理。省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单位推荐基础上,对申报单位的主体资格、申报渠道、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确定受理申报名单。

(四)专家评审。省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打分。

(五)发放补助。省质量强国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发放清单,对获得补助的单位发放标准制定补助。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止。

(二)具体申报要求请查看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公众参与”-“征求意见”。

来源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 吴一凡

二审 李劼

三审 田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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