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在一些地区相继落地,新政实施后引发社会普遍关注。记者走上贵阳街头采访,收集大家关心的“职工医保”相关疑问,针对市民们最关心的问题,请贵州省医保局为大家答疑解惑。
采访中,有市民疑问,“实施门诊保障方式改革后,我作为参保人可以得到哪些实惠?”
贵州省医保局:一是新增建立了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制度,门诊常见病、多发病可以报销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了统筹基金报销范围,每年在门诊就医的医疗费用达到15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就可以启动医保统筹基金报销,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分别为70%、60%、50%左右,每年度可报销到2000元,剩余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仍然可以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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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过去有些费用没有得到解决的就可以报销,有效减轻普通门诊就诊费用负担。2022年9月,全省就开始陆续启动了普通门诊统筹保障,2023年1月已全面铺开,所有市(州)普通门诊费用都纳入了医保统筹基金报销。今年1月以来,全省参保职工获得门诊统筹报销的已达到143.12万人次,门诊统筹基金报销1.14亿元。
二是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可以在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共济使用了。改革前,个人账户仅限参保人个人使用,改革以后,不仅可以个人使用,还可以给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共济使用,而且,还可以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今年1月以来,全省个人账户共济已建立绑定关系92.98万人次,成功共济结算25.57万次,个人账户共济支出2939.93万元;代缴城乡居民医保62.28万人,代缴支出2.18亿元。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高琴冷赛楠
编辑 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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