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在一些地区相继落地,新政策实施后引发社会普遍关注。记者走上街头采访,收集大家关心的“职工医保”相关疑问,针对市民们最关心的问题,请贵州省医保局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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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中,有市民疑惑,“为什么要推进门诊保障方式改革?”“实施门诊报销相比住院报销多了哪些好处呢?”
贵州省医保局:职工医保从建立开始,实行的是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统筹基金保障住院和门诊慢特病,个人账户保障门诊小病和购买药品的费用。但是随着医疗水平的发展,全民健康意识的提升,个人账户保障不共济、保障不足情况显现。
一是存在保障不足的情况。改革前,各市(州)制定个人账户划账标准,市(州)之间差异大。更为重要的是,随着医疗水平的发展,越来越多疾病的检查及治疗都要在门诊进行,就医人次大幅攀升,除了继续用个人账户进行一定程度保障以外,需要将更多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从而减轻参保人员费用负担。
二是存在个人账户不共济情况。个人账户限于参保人个人使用,生病少的,积累结余较多,而多病、重病的,个人账户资金又不够用,家人也无法共享使用。
因此,推进门诊保障方式改革,主要是针对上述两个问题实施的,其目的是实行待遇置换,改变保障方式,更加充分发挥医疗保险“互助共济”的功能,整体改进、提升医保待遇保障能力,进一步减轻重病家庭医疗费用负担,由全社会共同承担和化解疾病风险。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冷赛楠 高琴
编辑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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