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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内蒙古全区立即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知要求内蒙古全区要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盯紧看牢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部位,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不认真、不负责,失职渎职、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责问责,决不姑息。

通知要求,内蒙古全区立即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立即组织对辖区内的露天矿开展巡查,重点巡查是否有高陡边坡、边坡角是否超过设计规定等重大隐患以及边坡监测系统是否失效、视频监控是否能清晰覆盖边坡等问题。发现此类重大隐患及问题的,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

同时,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深化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的超前治理,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一律不得组织生产;建设手续不全的煤矿一律不得组织施工;对长期停产停工煤矿派专人盯守,未经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加强对已关闭矿、待关矿定期巡查,严防偷采、盗采引发安全事故。

各有关矿山企业要严格对照露天煤矿边坡管理专项检查有关要求,立即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建代采、“半边山、一面墙”开采、台阶超高过窄、边坡角超过设计值、边坡稳定性评价及监测不符合要求、防排水设备设施失效等问题。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通知还要求,内蒙古全区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强化事前预防,进一步排查整治突出问题和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主动仗。包括危险化学品领域、非煤矿山领域、道路交通领域、燃气领域、建筑施工领域、冶金等工贸企业领域、消防领域以及军工、文化旅游、铁路、农机、水利、特种设备、能源等行业领域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性做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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