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晚,安顺市平坝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平黎路(平坝三中处)开展夜查行动时,查获一名饮酒驾驶员。让民警吃惊的是,这名驾驶员已经是第三次酒驾,还是无证驾驶及车辆脱审。
当天晚上10点25分,董某驾驶贵A***19蓝色小型汽车经过,初测显示董某有喝酒嫌疑,民警立即将董某车辆拦停,对董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董某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属饮酒驾驶。
在检查中,民警问起董某驾驶证时,董某一直支支吾吾,经系统查询显示,董某除了此次涉嫌饮酒驾驶行为外,还分别在2017年和2018年两次因饮酒驾驶和再次饮酒驾驶被查处,其驾驶证因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其驾驶的贵A***19小型汽车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此次违法是属于“再次酒驾+无证驾驶+车辆脱审”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依据相关法规,董某“再次酒驾+无证+车辆脱审”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9日、罚款2600元的行政处罚。
平坝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车一旦被查处,交警系统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不管两次酒驾被查处的间隔时间是多少,只要被查出再次酒驾,当事人都要面临拘留、吊销驾驶证和罚款的处罚。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周强
编辑 郑青
编审 赵宏斌 贺韬
校检 张欢 谢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