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4月19日巴彦县、双城区、呼兰区露天焚烧秸秆及根茬残余物,4月20日,我省对巴彦县、双城区、呼兰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热异常点遥感监测图
经核实调查,巴彦县松花江乡露天焚烧秸秆及根茬残余物,过火面积为150亩左右;双城区幸福街道、农丰镇、五家镇露天焚烧秸秆及根茬残余物,过火面积分别为50亩、100亩、120亩左右;哈尔滨市呼兰区康金街道、双井街道也存在露天焚烧火点。
△约谈主会场
约谈要求,要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秸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工作要求,针对秸秆离田还田及根茬残余物清理面临的客观问题,要积极寻求解决方法。持续开展辖区内自查巡查,加强人防和技防结合,进一步提升法治化和科技化管控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营造秸秆禁烧的工作氛围,在群众思想观念中扎实树牢“不想烧、不敢烧、不能烧”思想。
△被约谈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巴彦县、双城区、呼兰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在约谈中表示,将深刻检讨,以此为鉴,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加强管控力度,启动问责程序,打好秸秆露天禁烧攻坚战。同时,将积极发动镇村力量,抢抓时间,组织人力和机械设备,加快对耕地内秸秆残留物收集外运和深翻整理,确保春耕生产有序推进。
省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把巴彦县、双城区、呼兰区秸秆及根茬残余物露天焚烧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委,对秸秆禁烧网格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下一步,我省将压实各级网格单位主体责任,持续开展省级督查和各地辖区内自查检查,坚决管控秸秆及根茬残余物露天焚烧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秸秆禁烧要求的宣传,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坚决遏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针对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监测及省级督查确认的秸秆及根茬残余物露天焚烧火点,严格落实《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采取扣拨资金(罚款)、责任追究惩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