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晚,在贵阳观山湖区金阳南路景怡苑门口路段发生一起车辆撞行人事故,肇事车辆逃逸,一行人受伤。

事故现场。

当日21时50分许,接到路人报警后,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区分局事故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民警到达事故现场时,伤者已被120送往医院抢救。联系报警人民警了解到,肇事车辆为一辆灰色小型越野车,沿金阳南路行驶至红馆门口人行横道时与过路的一名年轻女子发生碰撞。

发生事故后,肇事车辆沿金阳南路方向逃逸,民警立即展开侦查。

民警现场查勘。

4月14日22时12分许,民警在金阳南路贵阳一中路段发现肇事的贵AEV**7号小型越野车,但此时车上及周边已无人,肇事驾驶员已弃车逃逸。

民警对顶包驾驶员进行询问。

12分钟后,民警正在调查时,一名男子范某来到事故现场。范某自称是肇事者,肇事时是自己开的车。

民警对范某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0,但现场询问基本案情时却发现范某在陈述事情发生经过时眼神恍惚且表达含糊不清,范某的种种表现让民警怀疑极有可能存在顶包嫌疑。

民警在酒店抓获嫌疑人尹某。

勘查完现场,民警将范某带回分局并联系贵AEV**7号越野车车主周某作进一步调查。

经过民警详细调查,周某的丈夫尹某浮出了水面。事发后,尹某频繁地与范某联系,存在极大的肇事嫌疑。

随即民警通知尹某来分局配合调查,尹某虽然十分爽快地答应但却迟迟未到,民警再次联系时尹某手机已关机,尹某的举动更加加深了民警的怀疑。

民警带尹某抽血送检。

经过走访调查,4月15日3时50分,民警终于在观山湖区某酒店房间内将尹某查获。从接到报警起,仅过去5小时。

嫌疑人尹某指认现场。

经询问,尹某对他驾驶贵AEV**7号越野车在观山湖区金阳南路与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实供认不讳。

尹某表示自己酒后驾车撞伤行人心存侥幸逃离现场,但又怕被追查出这才想出让没喝酒的朋友范某来帮忙顶包。

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并抽血送检,最终检验结果为44.4mg/100mL,尹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曹源麟

编辑 罗镇武

编审 赵宏斌 廖波

校检 张欢 曾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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