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即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14日在北京说,对于备受关注的性别歧视、性骚扰等问题,二审稿拟增加有关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

臧铁伟介绍称,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22日,法工委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共有85221位网民提出了423719条意见。此外,还收到近三百封群众来信。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主要包括:完善教育、就业等各领域的男女平等制度,保障女职工在怀孕、生育期间的休息休假权益,及时发现、有效防止拐卖妇女等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臧铁伟表示,在认真研究和充分吸收社会公众意见以及其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二次审议稿进一步作了修改完善。对于备受关注的性别歧视、性骚扰等问题,二审稿拟增加有关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明确学校聘用教职员工或者引入志愿者、社工等人员时,应当查询其是否具有性侵害、性骚扰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有上述记录的,不得录用或者引入。

另外,针对近期个别地方暴露出严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事件,臧铁伟表示,在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基础上,拟从及时发现、有效防范侵害妇女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角度,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增加有关规定:一是,户口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机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发现妇女疑似被拐卖、绑架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二是,妇女联合会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拐卖、绑架等侵害妇女权益行为的排查,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发现妇女疑似被拐卖、绑架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解救工作。

三是,住宿经营者应当及时准确登记住宿人员信息,健全住宿服务规章制度,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发现可能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延伸阅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职业教育法等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记者会,发言人介绍了近期在中国人大网公布的部分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

一、关于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2021年12月,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会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有194名网民提出了403条意见,另收到群众来信9封。社会公众对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相关制度、对职业教育给予必要的扶持和补助、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的地位和社会认可度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二、关于公司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2021年12月,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公司法修订草案。会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有705名网民提出了4943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8封。社会公众对优化公司设立和登记程序、完善公司资本制度和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完善董事责任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三、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2021年12月,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会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有69名网民提出了111条意见。社会公众对会议的召开、议案的提出和审议、询问和质询、发言和表决、公布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四、关于黑土地保护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2021年12月,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黑土地保护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有147位网民提出了229条意见。社会公众对完善本法的调整范围、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完善黑土地保护措施、强化监督管理措施、完善法律责任等提出了意见。

五、关于妇女权益保护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2021年12月,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有85221位网民提出了423719条意见。此外,还收到近三百封群众来信。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主要包括:完善教育、就业等各领域的男女平等制度,保障女职工在怀孕、生育期间的休息休假权益,及时发现、有效防治拐卖妇女等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六、关于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2021年12月,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收到148名网民提出的437条意见和3封群众来信。社会公众围绕本法法律定位、突发事件应对管理体制、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过程中的公民权利保护、预警、信息报送与发布制度等重点方面,对草案相关条文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建议。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央视新闻

编辑 韦一茜

二审 李劼

三审 王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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