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成都一市民发视频称,孩子6月3日在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出生,医院在给孩子办理疫苗接种证时,竟将公章盖为“死亡证明专用章”。他们发现后,医院工作人员说“盖错了”,但至今无人给他们道歉。


【资料图】

最新消息:

6月10日,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发布情况说明:就我院工作人员对《预防接种证》印章误盖事件,我院高度重视,经核查,确系工作人员失误所致。医院和当事工作人员对此深感自责,于当天进行了证件更换,并向新生儿家长真诚道歉,获得了谅解。医院已对当事人停职,将根据事实情节依规进行处理。

第一次当妈妈的邹女士,原本沉浸在幸福快乐之中,然而孩子的预防接种证上竟盖有当事三甲医院的“死亡证明”印章,这让她感到晦气和难受。

女子顺产生下6斤多重女婴

丈夫按规定办理预防接种证

婴儿母亲姓邹,老家在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目前居住在成都市天府新区某镇。邹女士介绍说,今年6月3日,她在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顺产生下一名6斤多重的女婴,并给女儿取了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我是第一次当妈妈,女儿很健康,她的到来让整个家庭充满了欢乐。”邹女士说,自己沉浸在初为人母的喜悦之中。她回忆说,6月6日上午,丈夫到医院去给女儿办理预防接种证,“当时婆婆回家煮饭去了,医院只有我们3人,丈夫匆匆办完那个证后没有细看,立即跑回来照顾我们母女俩。”记者在该预防接种证上看到,其封面是绿色的,标注有“儿童入托入学必备”字样,落款是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带孩子查黄疸翻出预防接种证

发现盖有“死亡证明”印章

邹女士称,6月7日,她出院回家开始坐月子,每当看到憨态可掬女儿的模样时,她心中充满着甜蜜和幸福。

她说,6月9日上午,女儿要被带到医院查黄疸,他们翻出那本预防接种证,这才发现上面竟然盖着“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死亡证明专用章”,这令夫妻俩感到十分震惊和愤怒。

“我们找到医院,院方称盖错了。”邹女士称,医院态度冷漠,“他们的处理办法是赔偿我们200元车费。”这种处理方式令邹女士夫妻俩不能接受,一怒之下将此事发到网上。

感到十分晦气精神受到伤害

要求赔礼道歉和精神补偿

邹女士气愤地说,女儿刚刚来到人世间,她的预防接种证上居然盖有“死亡”两个字,这让他们觉得十分晦气,精神上受到伤害,“孩子的出生,这两个字是很忌讳的,他们这种行为给我们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和心理压力,哪怕这件事以后处理好了,但总会留有一团阴影。”她说,他们希望医院能从后台系统中改正过来,要求医院给他们正面道歉,同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记者从该医院官网上得知,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首批“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全国百佳医院”,国家级“爱婴医院”。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黄平

卫健委回应:

会跟医院沟通协商

6月9日,成都市卫健委工作人员称,针对新生儿疫苗接种证被盖“死亡证明章”一事会跟医院沟通协商,并建议市民拨打12345再反映一下该问题。

另据媒体报道,2021年2月,四川达州一新生儿疫苗接种证也曾被盖“死亡证明专用章”。随后,涉事的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坦诚确实是工作上的重大失误,当天已赔礼道歉,更换了接种证,并依据医院规章制度对当事医生进行了处罚。

律师说法:

医院给婴儿错盖死亡章应该追责吗?

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廖磊律师表示:按照目前报道的情况,涉事医院因工作人员的故意或过失,侵害新生儿的名誉权。当事医院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包括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当事医院承担责任后,可向涉事工作人员进行追偿。

另外,新生儿的监护人(父母等)可以提起民事侵权之诉,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还可根据医院的违规操作行为向所属卫生监督管理局、卫健委投诉举报违规操作、用章审查不严之责任。

网友观点:

我爱我家:医院最开始的态度以及赔偿方案实在是不妥当,显然是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人在江湖:及时道歉比赔偿更重要。

Calyz:现实时不时出现些奇幻的事情,小说的作者真得服气。

nomadism1:这么低级的错误也能犯,简直就是太糊涂了!这让家长心里是什么滋味,医院的工作人员应该严厉批评教育,甚至处分。 综合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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