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1、吏、户、礼、兵、刑、工各部。

2、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

3、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相关资料图)

4、类似现在的组织部、纪委等部门。

5、吏部尚书还被称为天官。

6、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

7、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

8、类似现在的民政部、财政部、国土局等部门。

9、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

10、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11、类似现在的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等部门。

12、兵部职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

13、管理京师驿传事务,掌递送文书。

14、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

15、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

16、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

17、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

18、扩展资料:明朝废中书省,  六部乃直接对皇帝负责,成为主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

19、各部置尚书一人,总管本部政务,下有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尚书之副。

20、雍正元年(1723)以后常以大学士兼管各部,尚书以下各官时有增减。

21、据光绪朝《大清会典》及《历代职官表》记载。

22、清代各部职官设有﹕尚书(从一品)、左右侍郎(正二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以及堂主事、司务、笔帖式、七品小京官等。

23、六部职掌,明清略同,各部下辖诸司及官属,则有出入。

2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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