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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林靖 通讯员 朱里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检一分院第七检察部检察人员13日来到古城小学,向全校师生宣讲《条例》的修法背景、修订亮点和特色,讲解《条例》中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

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创建,提供安全便利的校车服务。《条例》明确提出推进儿童友好型城市创建,提升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的建设、运行水平。市、区人民政府应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和设施等;统筹规划学校、幼儿园校车的配备和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为在校、在园未成年人提供安全、便利的校车服务。

未成年人受监护人侵犯,公安机关应立即制止和保护。《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或接受报告后,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严重伤害未成年人或实施其他严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致使未成年人面临人身安全威胁、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况的,应立即制止,将面临紧急危险的未成年人带离危险环境,并通知住所地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依法安置;对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理。

未成年人网络培训不得推送无关信息。《条例》进一步细化了网络保护的主体责任。考虑到网络培训、人工智能等新兴事物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条例》规定,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网络培训应严格审核内容,不得推送无关信息;而人工智能和算法服务应便于未成年人获取有益身心健康的信息,不得推送可能引发模仿不安全行为、诱导不良嗜好等信息。

在密室逃脱、医美等新型消费领域对未成年人作出保护规定。《条例》对剧本杀、密室逃脱等进行了一定限制,避免其成为侵害未成年人的“隐秘角落”。剧本脚本应设置适龄提示,标明适龄范围;场景不适宜未成年人的,不得允许其进入;将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的时间也限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须经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紧急救治情况下无法取得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设立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条例》就救济途径专门规定,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热线,与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体系接轨,设置专席人员,负责受理、转接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诉求,收集意见建议,提供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咨询、帮助。

检察人员还介绍了由市检一分院研发推出的“彩虹桥进校园”小程序,以此打造未成年人身边的线上检察官,接诉即办。

摄影: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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