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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北京长峰医院住院部东楼发生火情,引发广泛关注。截至19日9时,遇难人数上升至29人。南都记者注意到,此前,北京长峰医院身陷多起医疗事故,曾因违反无菌操作原则、抢救欠妥等被判担责。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北京长峰医院曾多次陷医疗事故纠纷。2019,牛某霞进入北京长峰医院住院治疗,诊断出足坏疽、肺部感染、支气管哮喘等多种疾病。北京长峰医院为牛某霞进行右小腿、右足清创术,踇指经跖骨截趾术。4天后,牛某霞出现喘憋、呼吸困难,口唇发绀,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北京长峰医院对患者右下肢感染控制不到位,检查措施不完善;在病房中手术,易引发感染,违反无菌操作原则;对患者的抢救欠妥,未及时请会诊、检查措施不完善,抢救措施不到位等。最终,法院酌情确定由该医院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19万余元。

在另一起诉讼中,原告崔某自出生后被诊断为右前臂及右手掌指血管畸形。2016年,她到北京长峰医院住院治疗,但效果不佳,目前其右前臂及右手掌红斑消失,拇指远端指腹软组织部分缺失,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司法鉴定所鉴定认为,崔某右手损伤评定为十级残疾。北京长峰医院在对崔某的诊疗过程中未尽到必要的告知义务、未履行转诊义务、化解医疗风险最小化义务不到位。医方过错参与度建议为40%~60%。最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北京长峰医院赔偿崔某2万余元。

北京长峰医院背后公司为北京长峰医院股份有限公司,资料显示,其为首家血管瘤领域的新三板挂牌企业。2月18日,该公司发文称,长峰医院集团在全国三个直辖市及3000万以上人口省份,完成了近20家血管瘤连锁专科医院的布局,在北京、上海、广州、重庆、西安、郑州、沈阳等地,开设了近二十家血管瘤连锁品牌医院。

采写:南都记者 韦娟明 实习生 付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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