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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4月20日电(高清扬)为加强著作权司法保护,保障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数字教育著作权案件审判情况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显示,自2018年9月9日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数字教育著作权纠纷案件2733件,审结数字教育著作权纠纷案件2578件。

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瑞罡表示,随着数字教育不断发展,教育资源突破时空界限,在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之间的流通与共享愈加方便的同时,也引发了新的矛盾和纠纷。妥善处理此类纠纷,对于规范数字教育行业发展、建设教育强国和学习型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白皮书显示,因数字教育发展进程提速、数字教育需求不断增强、新技术新应用发展、维权手段成熟等原因,数字教育著作权纠纷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收案量增幅明显,案件判决率高。前期呈高速上升趋势,后期呈下降趋势,变化幅度明显。

二是侵权形式呈现多样性、隐蔽性。被诉案件中,被告通过销售、赠送、配音、在线课堂使用等多种方式使用教育产品,侵权方式多样。被告依托在线渠道与其他主体分工合作,匿名提供、分享原告的教学教材、视频、录音、讲义、课件、答案等,侵权形式隐蔽。

三是新技术、新应用引发的新型侵权行为不断涌现。在已有案件中,不断出现因点读笔、AI早教机器人、有声读物等新技术、新应用使用而引发的数字教育著作权案。

四是维权主体集中,诉讼案件具有类型化、批量化现象。

白皮书指出,数字教育的著作权侵权行为频发,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应当成为网络空间著作权治理的重点。法院应当立足审判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行业主体等协同治理,形成体系性解决路径,从源头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推动数字教育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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