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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 徐巧丽)3月26日,新京报记者获悉,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诈骗案。女子古某某以租赁北京车牌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史某某等32人共计人民币146.75万元,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经查,古某某于2022年3月至7月,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室内,以租赁北京车牌的方式骗得人民币146.75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古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根据被告人古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古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被告人古某某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编辑 彭冲 校对 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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