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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有律师界人大代表着力为民企建言,希望推动金融机构调整修改放贷标准和机制,使国企与民企放贷还贷条件相同。

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拟向大会提交《关于推动金融机构大力扶助民企 保障民企能闯敢闯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希望能进一步落实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尽职免责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

建议指出,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到强,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一方面,民营企业对经济、就业、税收等贡献在不断增加;但另一方面,民营企业获得金融服务和支持的力度反而在弱化。特别是,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是阻碍民企生存发展、制约市场信心和活力的重要因素。

究其原因,高子程在建议中认为,一方面在于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放贷过程中的考核机制、问责机制、问责标准不同,明显过严甚至不符合市场规律和法治原则。另一方面在于我国金融业竞争不够充分,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中的大企业已经保证金融机构具有足够的市场份额,进而保证了金融机构的业绩盈利目标和要求,导致大部分金融机构不愿意收集大量的信息、花费太多的资源去甄别出优质的民营企业向其提供融资。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恢复关键期,更需要民企敢闯,勇做生力军。”高子程为此呼吁,推动金融机构大力扶助民企,调整修改放贷标准和机制,使国企与民企放贷还贷条件相同。建议推动出台科学合理法治化的考核机制和问责标准,使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国企民企还贷不良的问责条件统一,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的机制。进一步落实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尽职免责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

与此同时,高子程还建议,根据不同企业行业性质、财务特性及发展情况,优化对民营企业的信用评价制度,升级完善供应链金融、税务贷、知识产权质押贷等间接融资业务。加强各类新型债券、新型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的探讨和研究,提高其在民营企业融资中的使用比重。建议加强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对民企的扶持力度,增加企、银、保的合作深度,通过互惠合作建立起民营企业融资担保的有效机制,共同探讨信贷风险的防范措施和分担模式。

高子程还在另一份建议《关于着力增强民企活力 提振市场信心的建议》中,继续为民企呼吁。“疫情暴发以来,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超预期突发因素给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冲击。”这一建议指出,疫情期间,国家及时推出助企纾困举措,通过减税降费、融资支持、稳岗扩岗、减免租金等直接有效的政策帮扶,支持民营企业稳定经营、迎难而上。事实表明,相关政策稳预期、强信心成效明显。

“当前,预期转弱尚未根本扭转,民企压力犹存,还需政策接续发力。”基于此,建议认为为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提振市场信心,形成良好预期,进一步巩固我国经济恢复基础,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应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为民营企业提供良好的制度供给和政策环境。

他为此建议:加大力度继续落实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尽快出台相关细化配套措施,确保让民营企业“解渴”受益,确保民营企业应享尽享;在制定出台新政策时,既要及时回应民营企业的共性问题和普遍诉求,又要针对不同民企的行业特点和实际痛点,因时因事精准施策,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尊重市场规律,保障企业家经营自主权,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扫除妨碍企业健康发展和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限制,鼓励民营企业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大胆创新,使市场主体活力充分迸发,为民企敢闯提供广阔空间;平等保护公私财产,要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与企业、合法财产与违法犯罪所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界限,严防刑事司法不当干预民事纠纷,树立谦仰、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办案理念,切实维护企业家人身、财产、人格权,稳定社会预期,增强市场主体的信心和恒心;发挥律师群体关键少数作用,切实维护民企合法权益,助力营商环境法治公信力,增强市场信心,提振市场活力;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积极引导民营企业从“两个大局”和新发展阶段中找准企业定位,促进民营企业融入改革发展大局,因时因势调整发展策略,在政策扶持中增强内生动力,化解相关风险,在危机中寻求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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