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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曹政
1月30日,北京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联合对外发布了《清理隐性壁垒优化消费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本市将加快规范商圈广告、外摆、展示、促销等事项办理流程和标准,在重点商圈组织开展“外摆”试点。针对市民对试点“外摆”可能会产生地摊现象、影响市容市貌问题,北京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推进“外摆”试点主要是满足群众休闲消费、品质消费的需要,不是“地摊儿”。
在重点商圈开展特色经营活动2022年已经在望京小街、蓝色港湾等区域进行试点,今年将继续指导入驻重点商圈的企业在自有用地(用地红线)范围内,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区域、限定品类”的原则,在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经济发展与文化特色,不破坏市容环境卫生,不露天烧烤,不侵占绿地,不占压盲道,不占用道路停车泊位,不影响居民生活和安全出行的情况下,进行特色经营活动。特色经营活动由各区政府负责统筹组织与区域规划,街道(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建账管理与日常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