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拟命名名单的公示
根据《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城市主动申报、省级评审推荐、国家审核,拟将河北省石家庄市等33个城市(区)命名为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命名名单予以公示:
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拟命名名单
(相关资料图)
(按行政区划排序)
河北省:石家庄市、衡水市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上海市:黄浦区、浦东新区、奉贤区
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
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
安徽省:合肥市、淮北市
福建省:厦门市
江西省:南昌市
山东省:济南市、济宁市、聊城市
河南省:郑州市
湖北省:荆门市
广东省:广州市、珠海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柳州市
重庆市:万州区
四川省:成都市、眉山市
云南省:保山市
陕西省:西安市
青海省:西宁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拟命名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
邮政编码:1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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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