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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一家企业的废气处理设施一处阀门异常打开,导致部分废气直排——江苏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日前在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调解结案,涉事公司承担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7.92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调查、专家费用等2.5万元。

位于常州经开区的涉案公司主要生产特种货柜,喷漆、烘干时会产生含苯、甲苯、二甲苯等污染物的废气。6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检查发现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一处管道阀门开启,部分废气未经完整处置直排大气。常州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随即立案处理并作出行政处罚,考虑到后续将涉及环境损害赔偿,将线索移送检察院,经开区检察院审查后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据介绍,异常开启的阀门位于活性炭吸附环节前。为准确计算废气排放量、确定赔偿金额,检方查看了整套废气处理设施、安装图纸和调试记录,并走访相关人员。一名车间主管回忆,去年6月厂里发生过一次跳闸停电,通电后没有检查阀门等细节部位。通过询问设备厂家,检方基本确定阀门是在这次停电中打开,排放时间确定,又借助第三方机构,根据排放时间、管径等评估出公司2021年6月至今年6月违法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为192千克,产生大气环境损害费、评估费等计10.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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