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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放】
双十一期间,牛女士从淘宝某直播间下单了一款化妆品,价值上千元。双十一当天,商家发货。过了半个月,物流信息一直没更新,牛女士也一直未收到货。在和商家沟通后,牛女士才知道快递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整车货物损坏。牛女士要求商家赔偿,但是商家推诿想让牛女士直接找快递公司赔付。在和商家协商未果情况下,牛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赔偿其损失。
【汉济律师论法】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一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牛女士网购的化妆品在快递运输途中遭受损害,即便是快递公司责任,但是牛女士仍有权利要求商家退款。商家在赔偿后,可以向快递公司追责,要求快递公司承担其遭受的损失。
【汉济律师提醒】
网购商品受损,若发生在买方未签收之前,则应由卖家承担相应的风险。若商品已签收,则商品签收后的风险,应由买方自己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