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喧闹、机动车“炸街”、狗狗叫声太吵……噪声污染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一直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6月5日,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噪声防治法”)正式实施,对噪声排放标准、噪声污染源头预防、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信息公开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今天,三湘都市报记者联系到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对一些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商业经营活动中禁用高音广播喇叭

记者了解到,与废止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比,“新噪声防治法”重新界定噪声污染内涵,针对有些产生噪声的领域没有噪声排放标准的情况,在“超标+扰民”基础上,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界定为噪声污染。

“新噪声防治法”明确,禁止酒吧等商业场所噪声扰民,同时要求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并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

公共场所娱乐活动要设置音量标准

“新噪声防治法”要求,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同时,要求公共场所管理者要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和音量,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来加强监督管理。

如果违反规定,先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答疑】

问题:机动车“炸街”、狗狗叫声太吵、非规定时间装修等行为是否属于噪音?

解答:“新噪声防治法”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

在非规定时间内室内装修活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宠物和其他日常活动产生噪音对周围人员造成干扰的,都会被界定为社会生活噪声。

问题:邻居家小孩每天拉小提琴到十二点,家长还很大声骂孩子,是扰民么?

回答:“新噪声防治法”规定,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场所活动,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遇到此类问题可向居委会、业委会或物业投诉进行劝阻、调解。若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全媒体记者 和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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