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像是城市与乡镇之间来回晃动的钟摆,渴望落脚,但未能停下脚步,渴望归属,却又未能被完全接纳。”《少年儿童研究》2022年第3期刊发的一篇论文指出。

论文作者是来自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赵雅乐、赵薇、朱政肖文、闾彬,他们通过对甘肃省陇南市部分“回流儿童”发展困境的实地调研发现,与非回流儿童相比,回流儿童的生活适应度较差,学业成绩较好但教育满意度较低,心理认同感较低等情况,出现该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政策制定者对此关注度低,缺乏相关的政策支持;教育“大班额”局面尚未完全破解,学校教育工作者有心无力;社会大众关注度低,当地居民与回流儿童存在“双向排斥”等。

文章介绍,回流儿童是一个兼具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双重身份的特殊群体,其身份随着时空条件的转变而相互转化。在离开出生地、跟随父母生活在省外城市时,他们是流动儿童;在被迫返乡、回到阔别已久的老家生活时,那些父母未随之一同回流的儿童又成为留守儿童。

课题组发现,作为留守儿童大省的甘肃省,全省14个市(州)中,农村留守儿童人数最多的是陇南市,占全省农村留守儿童总数的23.55%。在陇南市全市9个县(区)中,礼县是陇南最后3个摘帽的贫困县之一,在人口民族、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方面具有独特性。考虑到样本数量、样本代表性与现实可操作性,课题组最终将调查对象定为甘肃省陇南市礼县的“回流儿童”,并采用问卷调查与访谈的方法,对“回流儿童”的发展现状与困境展开调查。

调研涉及的学校为礼县第一中学、礼县第二中学、盐官镇九年制学校、礼县祁山九年制学校、礼县红河九年制学校等中小学。收集的有效儿童样本总计260名,其中男生占36.2%,女生占63.8%;回流儿童总计有158名,占样本总量的60.8%,非回流儿童102名,占样本容量的39.2%。

文章称,“无法参加当地中高考”和“父母不在外工作了,一起回家”是儿童回流的两个主要原因,分别占比54.43%和35.44%。对于大部分家庭而言,教育因素和家庭发展需求是影响家庭流动决策的重要因素。“外地生活压力太大”和“家乡办学质量提升”也是影响回流的重要原因,分别占比21.52%和15.19%。除此之外,“不适应外地学校教学”和“打工子弟学校关闭”也是两个影响因素,但是占比较小,分别是8.86%和1.27%。

调查显示,父母与孩子一同返乡的比例为31.65%,但之后父母仍会外出务工,将儿童留在家乡生活。缺少父母的照料与陪伴势必会对回流儿童的成长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调查显示,近七成的回流儿童在回到家乡后即成为留守儿童。根据监护类型,母亲外出单留守儿童占比12.66%,父亲外出单留守儿童占比22.78%,双留守儿童占比25.32%。56.97%的孩子与父母见面的频次低于每周一次,与父母一年见一次面的占比达到了37.97%。

对于回流儿童发展困境的成因,文章分析道,一是 政策制定者关注度低,缺乏相关的政策支持;二是教育“大班额”局面尚未完全破解,学校教育工作者有心无力;三是社会大众关注度低,当地居民与回流儿童存在“双向排斥”现象。

文章指出,回流儿童与本地居民的相处可能存在“双向排斥”的局面:

一方面,在繁华发达的省外城市与相对落后的乡镇的强烈对比下,回流儿童会形成巨大的心理落差,又在被迫流动的现实选择的矛盾下产生强烈的被剥夺感和改变现状的无力感。回流儿童的心智尚未发展成熟,还不能够理性客观地处理自己的生活处境,因此往往表现出不满、排斥、鄙夷、不适等负面情绪。

另一方面,本地居民在当地长年累月生活,形成稳固的群体概念,会自然而然地将新加入的群体成员划为外来者,并不自觉地产生排斥心理。同时,回流儿童有意无意流露的优越感与因不适应而导致的封闭疏离的外在表现,也会进一步加剧本地居民的排斥心理。生活经历的不同也使得回流儿童难以融入同伴群体,从而导致双向排斥局面的形成,这无疑增加了回流儿童社会适应的难度。

文章建议,基于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的背景,提出从政策顶层设计出发,提升回流儿童的公共服务水平;把握好共性要求与个性发展的关系,因地制宜发展教育推动构建“家校社”三位一体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促进回流儿童社会适应,以期保障回流儿童的受教育权利,为乡村振兴助力。

文章提及,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大批乡镇人口离开家乡投身于城市建设,并作出巨大贡献。随着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大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选择将子女接到打工城市生活学习,以期使子女获得更好的教育。教育有可能成为继城镇化后,形塑我国人口流动格局和特征的又一大重要因素。然而,这一愿望与我国独有的户籍制度的冲突,也与大城市疏解的现实存在矛盾,

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难以顺利接受异地教育,许多儿童只得在初中或高中选择回流来解决升学问题。

因此,各地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共享教育资源,改革异地中高考制度,减轻随迁子女入学压力与难度,让学龄儿童可以更多在父母身边接受义务教育。同时,流入地与流出地政府应相互配合协调,提供教育衔接、义务帮扶等服务,并从政策顶层设计上为随迁子女创造便捷、高效、友好的制度与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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