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徐州市的疫情防控政策,目前除丰县法院、新沂法院和邳州法院外,徐州市中级法院与其他辖区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均已关闭。徐州市中院4月6日发布关于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的提示,因疫情或防控措施耽误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诉讼期限,当事人可根据规定申请顺延。

徐州市中院表示,该院与部分辖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已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和防控要求而定,当事人、代理人可通过“徐州法院诉讼服务网 ”办理立案、材料转接、延期开庭等诉讼服务事项。按防控要求可以出行的当事人、代理人可将材料邮寄至法院或递交法院值班室,无法邮寄或递交的可登录“徐州法院诉讼服务网”上传。

就“当事人可否申请顺延案件上诉等诉讼期限”,徐州中院回应称,《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申请顺延期限。对因疫情或防控措施耽误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诉讼期限,当事人可根据上述规定申请顺延,法院将综合考虑各事项决定是否准许,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至6日12时,徐州本轮疫情累计报告阳性感染者72例(不含外省市输入),其中确诊病例17例,4例待诊断,其他为无症状感染者;全市有封控区152个,管控区51个,防范区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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