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创新夫妻共享产假制度,由双方协商确定各自的休假天数。比如,98天的国家法定产假由女方享受,额外延长的N天(各地不同)假期双方共享,若女方休假A天,则男方在法定陪产假的基础上多休N-A天。”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浙江丽水市中医院名誉院长雷后兴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期间,他将提交《关于解决民营企业延长生育假落实难的几点建议》。
雷后兴表示,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以来,各地相继启动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工作,出台鼓励生育措施,已有20多个省份完成或启动修法,加码生育福利。但是,延长生育假等政策在部分民营企业中落地存在一定困难,影响女员工合法权益,主要表现在“加长版”产假影响工资、奖金,一些女员工不愿多休,且假期延长可能加剧女员工的求职、失业风险。
他告诉澎湃新闻,虽然新政策都明确提出休产假不影响晋级、调工资、计工龄,但实际上,五六个月的假期里,大部分民企会找人替代生育者的工作。
雷后兴建议,由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等牵头,在调研的基础上创新夫妻共享产假制度,实现延长生育假从“统一安排”向“宏观调控、微观放权”的转变,适度平衡夫妻双方的产假关系,在缓解女性育儿压力的同时缓解其就业压力。
同时,着眼“成本共担”,为生育假延长制定配套政策。在税收方面,建议由国家税务总局牵头,对在职女员工足额休产假并足额发放工资的企业给予分档次的税收减免。由国家医疗保障局牵头,指导各地统筹考虑医保基金情况,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降低企业生育险的缴费比例。由财政部牵头、相关部委配合,设立国家生育专项资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设立省级生育专项资金,用于补贴企业因员工产假发生的额外用人成本、雇佣成本,平衡企业和劳动者间利益关秀。
雷后兴建议,对民营企业一方面要“正向激励”,评选“生育友好型民企”,并在其它评先评优中作为评价参数;另一方面要“反向约束”,对不缴纳生育险、不足额放产假、产假期间不发工资、以各种手段逼迫女员工辞职等侵权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并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