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项颖知3月4日报道:中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已近尾声。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新华社记者提问,人大代表选举有哪些特点?这些代表如何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下,参与国家权力的行使?

大会发言人张业遂回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各级人大代表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中国共有五级人大代表,都由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人大代表选举主要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按照上一轮换届选举数据,中国共有各级人大代表262.3万,其中县乡两级人大代表247.8万,占代表总数的94.5%,他们都是按选区由选民一人一票选举产生的。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是间接选举,由下一级人大选举产生。

二是具有最广泛的普遍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经进行了12次乡级人大代表选举、11次县级人大代表选举,选民参选率都在90%左右。目前,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已经接近尾声,有超过10亿选民参加选举。

三是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选举法规定,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要有适当数量的代表,对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妇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等,都有明确要求。人大代表有各自的生产和工作岗位,既代表人民参加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又做好本职工作。

四是充分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意愿,从根本上保障广大选民的选举权利。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等一系列制度安排,保证选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出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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