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交了首付款,每月还贷款,却无法收房,这是为什么?近日,河南郑州新建小区正商华庭二号院业主向记者反映,开发商河南正商华府置业有限公司交房3个多月了,但是开发商一直不让他们业主收房。

正商华庭二号院售楼部的工作人员给出解释,之所以不让收房,是因为业主之前付首付款时曾借款,而还款时却没按时还上。

对此业主张先生并不认可,他认为他已经按照合同将首付款交给正商集团,与河南三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但是与正商集团无关。

正商华庭二号院售楼部

投诉:交房3个多月,开发商正商迟迟不让收房

2021年11月底,正商华庭二号院交房。三个多月过去,业主张先生依旧没能拿到交房钥匙。

张先生不理解,首付款按时交了,如今每月还着5000多元的贷款,房子就在小区里,但却无法进去。

正商售楼部工作人员给的解释是,此前张先生借款交首付,分批付款时出现逾期,需要支付滞纳金12余万元才给钥匙。

据介绍,2019年5月30日,张先生在正商华庭二号院售楼部买下一套房。按照约定2021年8月30日交房。由于当时手中没有太多资金,他从河南三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交首付,这笔借款要分5次付完。

2020年初,由于工资没到账,张先生没有按时给河南三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还第三笔款7.3万元。随着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张先生没有及时将第四笔和第五笔借款如期还款。

张先生说,借款虽然没如期还上,但他在交房前专门从银行贷款,将所有借款还完,“剩余首付款已于2021年8月30日还清”。

张先生认为,他与河南三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有借贷关系,但与河南正商华府置业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借贷关系。他在规定时间内交完首付款,开发商应该按时将房子交付给他。

在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官网上,记者注意到,2021年12月5日,曾有业主留言询问正商家河家二期(即正商华庭二号院)有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

2021年12月7日,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回复称,经核查, 河南正商华府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正商华庭二号院2、5、8、11、13、15、16、18、19、20号楼项目于2021年11月30日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张先生表示,他属于4号楼,在官方的回复内容上,并未看到4号楼,他质疑4号楼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背景:交房前,开发商正商曾两度延期交房

与张先生的遭遇不同,业主何先生反映,正商华庭二号院两度延期交房,产生了违约金,但开发商却只字未提。

何先生提供的一份告知书显示,因受新冠疫情及环保管控等因素影响,造成本项目的工期严重滞后,交房时间调整为2021年10月24日前。

这份告知书的发布时间显示为2021年7月26日,即合同约定交房时间(2021年8月30日)一个月前。

到了2021年10月24日交房前,2021年9月9日,正商集团再次贴出告知书,称由于2021年7月、8月河南灾情和疫情影响,交付时间需要顺延,于2021年11月30日前向业主交付。

按照何先生的购房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在2021年8月30日前,将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给业主使用。出卖人逾期交房时,逾期不超过60日,出卖人需按日向业主支付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超过6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在90日内退还已付房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不解除合同的,出卖人按日支付买受人已交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张先生说,开发商每次都是在交房前贴出告知书,也存在违约行为。

延期通知

第二次延期通知

购房合同违约责任

正商家河家售楼部:你可以去起诉开发商违约

3月2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记者陪同业主张先生和何先生,实地探访正商华庭二号院。

进入楼栋内,张先生指出,两个入户门太近,可能会导致入户门“打架”。

正商华庭二号院两个入户门

消防通道出口为花园,没有路

由于紧挨的入门户均无钥匙,记者无法现场实际操作验证。

为何不让业主收房?正商华庭二号院售楼部内,售楼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告知,(业主)有分期付款的滞纳金,需要交完后才能给业主钥匙。

“你们当时买房首付分期,没有按时还钱,每天都有利息。”上述工作人员说,借款协议原件暂时无法提供,也没法给业主提供复印件,当时签的借款协议,规定每半年还一次,签的有日期。

“即便是借钱,也会让人看借条的。”张先生说,他们不认可他们目前报的滞纳金数额,12万不是个小数目,需要重新核算。

“借款协议不让看,只说有12万元的滞纳金,怎么算的?我们还不能质疑吗?”张先生说。

而对于开发商两次延期交房要支付违约金一事,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业主可以起诉开发商。

这名工作人员还说,现在公司有减免政策,滞纳金乘以0.25,减免后,公司不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业主的滞纳金就少了很多,就可以拿到钥匙了。

“假如说你的违约金是12万,我直接给你说我们公司的底线,(减免后)需要付3万元的滞纳金。”上述工作人员说。

正商集团总部:上报集团,下周六给回复

对于业主反映的收房被拒问题,上述工作人员和张先生的置业顾问朱先生均表示,他们权限有限,均无法向上反映。

3月2日下午3点左右,记者陪同张先生和何先生来到开发商河南正商华府置业有限公司的总公司正商集团总部。经过一番交涉后,正商集团品牌部、营销部、客服部相关负责人出面。

品牌部相关负责人白先生表示,收房时,财务一般都会查是否有滞纳金,否则无法顺利交房。

张先生认为,产生的滞纳金是和河南三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借债,与正商集团无关,首付款已按时交过,即便是产生滞纳金,也要拿到协议,重新核算后,才能给。

白先生表示,这几年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发生,很理解张先生和何先生没赚到钱,才会逾期没还上借款。

河南三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正商集团到底是什么关系?营销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两者是合作关系。

直到下午4点左右,正商集团品牌部白先生和营销相关负责人表示,记录了张先生和何先生的诉求,需要上报给集团,下周六将会给出回复。

律师:开发商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交房义务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业主已按照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了缴纳首付款的义务,也按时还房贷,不存在买卖合同的违约。鉴于开发商可能存在未办理竣工手续的情况下向业主宣称可以交房,业主可以向主管部门反映开发商的违规交房情况。若存在逾期交房、不交房的情况,可以起诉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以及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进行交房。

“业主产生的借贷逾期,是业主与第三方借贷法律关系的纠纷。”付建说,业主已经为开发商提供足额首付款,开发商则应当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交房的合同义务。开发商不能因其他合同的违约,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因为一个是买卖合同,一个是借款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付建说,2018年郑州市房管局印发《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其中有一项重点查处内容即采用“首付贷”“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郑州市已经明确禁止分期付款卖房,开发商现在存在涉嫌分期付款卖房的行为,此举已经涉嫌违规操作。

(原题为《正商交房3个多月却拒绝业主收房,售楼部:你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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