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增设正高级职称层级,专业人员可自选代表作参与职称评审,还为他们量身定制了清晰的职称评价标准。

本次改革在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基础上,结合北京市实际,创造性地将经济专业人员分为“研究型”和“管理实践型”两类,按照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职责专业人员的特点和成长规律,突出评价能力、业绩和贡献,分层、分类制定评价标准条件。

对从事经济领域研究工作的人员,重点评价其提出和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问题、研究制定行业规划标准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对从事经济领域管理实践的人员,重点评价其开展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实践、人力资源服务实践的能力和业绩,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多年来,经济专业人员职称最高只能评到副高级,限制了人才的成长空间。本次改革增设了正高级经济师职称,拓展了经济专业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激发了他们干事创业的活力,对于吸引更多的青年人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促进北京经济传承和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本次改革明确,对在经济工作中创新提出并成功实践商业模式、资本运作模式、企业管理方式;或在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经济专业人员,可放宽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据了解,改革后,

首次经济专业人员职称申报工作将于今年7月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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