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宁夏动物保护志愿者李根山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寻衅滋事罪一案,1月25日上午10点在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
1月29日晚间,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李根山的律师处了解到,经过五天的审理,案件于29日晚8点左右结束庭审,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李根山参与举报腾格里沙漠排污事件。环保志愿者对此发文称,在宁夏中卫沙坡头国家自然保护区小湖以北、紧邻该保护区的地方,“发现有多处倾倒的污染场地,污染物体量大,并散发着刺鼻的气味,没有任何防渗漏措施。”生态环境部就此派出工作组,赴宁夏中卫市调查。据中卫市随后通报,该污染事件所涉美利林区12万平方米范围内发现黑色粘稠物污染地块14个。根据调查结果,对涉事企业9名责任人和监管部门2名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究了相关责任。
2020年9月10日,中卫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号消息称,李根山等人因打着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成员的幌子,相互勾结,采取殴打、威胁、辱骂、恐吓等手段,先后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被警方刑事拘留;2020年9月29日,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对李根山等8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2021年8月21日,李根山等人的案件在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开庭审理,李根山被指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寻衅滋事罪。此次庭审持续两天,法院未当庭宣判。9月3日,澎湃新闻从李根山的律师曾祥斌处获悉,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李根山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拿到判决书后,李根山表示不服判决结果,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