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海洋旅游业发展,以海钓为主的小型休闲船艇逐渐兴起。浙江省人大代表、平太荣远洋渔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轮机长余雄伟向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提交《关于规范休闲海钓产业,巩固渔业资源修复成效,确保海上安全的建议》,呼吁尽快规范化管理小型休闲船艇海钓。
据余雄伟介绍,舟山市普陀区有从事海钓的小型休闲船455艘,当地已成立小型休闲船艇管理组织,但海域仍存在大量外地小型休闲渔船,其运营范围不受限制,擅自从事海钓作业。
“舟山海域位于长江口淡海水交接处,饵料充沛,是野生大黄鱼的天然产卵场。1970年代后,因大肆围捕越冬场亲鱼(发育到性成熟阶段,有繁殖能力的鱼),曾导致野生大黄鱼濒临灭绝,经过多年增殖放流和整治修复,资源才有所恢复。”余雄伟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舟山海域目前正值大黄鱼越冬季,大量海钓船艇集中在越冬场,天气较好时每天有一两百艘,部分经营者长时间、高频次出海,每日捕捞数百斤,多是可产卵的亲鱼,对大黄鱼种群恢复极为不利。
他表示,外地从事海钓的小型游艇大多未配备安全设备,航行中无法实时监控,且活动范围与捕捞水域、货轮航道多有重叠,存在横穿航道、夜间航行等,碰撞事故时有发生。应尽快将小型休闲船艇集中的浪岗山列岛、两兄弟岛、海礁岛等列入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范围,对海钓船舶和人员分别进行备案和发放海钓证管理。为保护大黄鱼洄游与繁殖,建议上述地区每年在野生大黄鱼越冬期和抱卵期禁止海钓。
他还提出,应在全省沿岸海域通过划设休闲渔业专用水域,区分渔业生产和休闲渔业,把渔场还给渔民,并参照专业渔船管理规定,在小型休闲船舶证书上载明航行范围,杜绝跨海区现象。农业农村、海事、渔业、海警、港航、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合力为小型休闲船艇属地管理提供组织保障,建立包括经营主体、活动区域、作业方式、经营规模、人员素质、管理措施等一整套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