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伤亡中工伤认定情形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法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的;

7、法律、法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我国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部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部队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绍兴工伤导致的死亡津贴待遇申领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

绍兴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待遇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绍兴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死亡证明》(失踪证明);

7、户口薄

8、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绍兴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绍兴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死亡证明》(失踪证明);

7、户口薄

8、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绍兴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申领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绍兴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死亡证明》(失踪证明);

7、户口薄;

8、供养亲属与死者关系的户籍证明或公证材料;

9、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10、孤儿、孤老需提供相关部门相关证明。

注:凡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被供养亲属,必须在每年一月、七月向社保机构提供户籍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逾期不验证者按法规暂停发放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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