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美丽产业”健康发展,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自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范》共9章67条,重点明确了化妆品生产企业在质量管理机构与人员、质量保证与控制、厂房设施与设备管理、物料与产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产品销售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规范》进一步强化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要求,明确将儿童化妆品、眼部用化妆品、牙膏作为重点产品,明确其半成品贮存、填充、灌装,清洁容器与器具贮存等工序,应符合生产车间洁净区的要求;明确产品留样数至少达到出厂检验需求量的2倍,并应当满足产品质量检验要求。产品为半成品的,留样应密封并附标签;明确生产工艺参数及工艺过程关键控制点,主要生产工艺应经验证。

(全媒体记者涂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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