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晚,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撒旅业”)发布关于收到海南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显示,近日,凯撒旅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2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公告还显示,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决定书》内容公告,经查,海南证监局发现凯撒旅业2020 年度未对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25亿元预付账款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凯撒旅业2020 年度报告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 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凯撒旅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凯撒旅业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提升会计核算水平,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性,从源头提高财务报告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凯撒旅业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海南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凯撒旅业方面表示,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提出的上述问题,将积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查,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记者 关子辰 吴其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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