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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省民政厅召开的2023年半年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省民政厅重点围绕“提标、扩面、增效”,全力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截至6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28.6万人、特困人员10.4万人;全省上半年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1.6万人次。
新闻发布会现场。
在提标方面,从4月起,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按8%、15%的增幅提高到734元/月、6086元/年;全省机构集中养育、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分别达1800元、13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保障标准执行。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提高到110元/人/月、90元/人/月。
在扩面方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优化调整低保“单人户”施保、低保渐退、特殊刚性支出核算抵扣等政策,适度降低低保申请条件。高质量完成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全面实现以县为单位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在增效方面,按照“大数据+铁脚板”的新型社会救助模式,全力推进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细化政策措施,强化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保障。大力推进“物质+服务”服务类社会救助,全省上半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服务类救助项目87个,累计支付服务资金2317万元。充分发挥贵州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比对预警功能作用,全面提升救助对象认定的及时性和精准性,平台上半年共发出“防漏”预警信息6.2万条,经线下核查主动将5296名预警人群纳入低保等保障范围。认真履行未保办职责,推动建立“两项”制度,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完成毕节市儿童福利院和红花岗区儿童福利院优化提质,加快六盘水市、遵义市、黔东南州、黔南州等4家区域性儿童福利院优化提质。下拨资金2500万元,支持各地新建534个村(社区)儿童之家。安排资金180万元,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儿童福利、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以及留守妇女关爱工作。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韦倩
编辑/罗亮亮 龙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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