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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完善并正式实施后,对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公民人格权益和正常网络秩序将起到积极作用。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暴力必须严惩。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高度普及,形成了“人人都是自媒体,人人都有麦克风”的网络舆论生态。前沿科技在给我们带来高效便利的同时,包括网络诽谤、网络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恶意营销炒作等在内的网络暴力也在不断滋生,躲在屏幕背后的“按键伤人”,已经成为人们越来越深恶痛绝的“网络毒瘤”,亟需彻底治理和铲除。
网络无边际,安全有界限。征求意见稿对充分认识网络暴力的社会危害,依法维护公民权益和网络秩序;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畅通诉讼程序,及时提供有效法律救济;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完善综合治理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意见》指出了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组织“水军”“打手”实施的;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发布违法或者不良信息,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应当从重处罚的五类情节。这些规定将让惩治网络暴力“有法可依”,必将有力地促进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离不开法治手段的保障。相信随着《意见》的正式实施,国家将不断发挥法治在网络强国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将坚持依法管网治网落到实处,对网络暴力进行标本兼治、长效治理,从根本上减少网络暴力的发生,为全体网民营造一个清朗网络空间,让人民群众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评论员 罗安宇
编辑 王小婷
二审 杨韬
三审 闵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