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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部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26日联合发布一批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引导裁判实践、回应群众关切。
这批案例包括:如何认定网约货车司机与平台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何认定网约配送员与平台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外卖平台用工合作企业通过劳务公司招用网约配送员,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与平台企业或其用工合作企业订立合作协议,能否认定劳动关系;如何认定网络主播与文化传播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何认定网约家政服务人员与家政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据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批六件案例覆盖平台经济主要行业类型和常见用工方式,对于切实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办理质效、充分实现平台经济良性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护互促共进具有重要意义。
这位负责人表示,案例坚持“事实优先”的劳动关系认定原则,根据用工事实认定企业和劳动者的关系;明确“从属性+要素式”的劳动关系认定思路,结合平台实际用工中劳动者对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的自主决定程度等要素,全面分析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加强对劳动管理程度的综合考量,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认定标准作出重点规范;对通过订立民事合作协议规避用人单位义务、“假外包真用工”、诱导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等违法用工行为予以纠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和最高法继续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办理工作的联合调研,积极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法律政策完善,加大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办案指导力度,通过争议案件办理引导平台及其合作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劳动者理性维权。”这位负责人说。
编辑谢宇彤
一审陈朝晖
二审刘皓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