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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国家卫健委等十一个部委联合发文,通报表扬2020—2021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地区、集体和个人。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多个集体和个人荣誉上榜。
贵州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贵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铜仁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被授予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集体光荣称号。遵义市司法局基层科曾东生、盘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杨辉、黔南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陈光荣被授予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个人光荣称号。
作为“平安医院”建设专项组成员单位,省司法厅积极履行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抓前端、治未病”优势,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进平安医院建设。
建立医疗纠纷化解机制,自2013年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处理办法》以来,省司法厅与省卫健(计)委共同探索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建设,经过近十年的实践,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实现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同时,省司法厅先后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了《贵州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操作规程》《人民调解员调解医患纠纷操作指引》等配套文件,完善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机制。
强化医疗纠纷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选任中,注重选聘责任心、事业感强,法律修养和医疗专业知识较高的人民调解员,截止2022年底,全省共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91个、调解室44个,配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694人。省、市、县三级还分别组建了由医学专家、法律专家组成的医疗纠纷调解专家库,对疑难、复杂医患纠纷进行会诊,为医疗纠纷的定性、定责提供全方位的咨询论证服务。
着力医患矛盾纠纷化解,全省各级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法、理、情”并用的调解方法,及时介入、平等协商,通过人民调解为医患双方搭建协商沟通平台,灵活快捷高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纠纷升级、事态扩大。特别是近年来,全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近五年共调解医疗纠纷7165件,调解成功率95.82%,医患双方满意率97%以上,起到了“排难解纷”“息争止诉”“案结事了”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效遏止了医闹现象,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贵州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医疗机构及广大患者、群众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熊瑛 岳端
编辑 何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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