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贵阳贵安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成立,同时为贵阳贵安各区(市、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授牌。

贵阳贵安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揭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设在全市两级法院,将采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切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此举旨在更好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构建公正、高效、有序的多元化行政争议化解机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负责协调化解的行政争议包括,行政赔偿、行政补偿、行政给付、行政协议等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行政行为系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通过协调化解方式处理更有利于定纷止争、实质解决行政争议的;当事人要求或同意化解的其他行政争议。

对具备协调化解的行政争议,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由涉案行政机关所在辖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开展协调,协调化解期限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60日。

为贵阳贵安各区(市、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授牌

据悉,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内在要求,是降低全市行政诉讼案件总量、降低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率的重要举措。对于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多方联动、优势互补、有效监督矛盾纠纷化解格局,推进贵阳贵安全域社会治理,助力法治贵阳贵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和保障作用。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岳端陈景雄

编辑 李娟

二审 刘娟

三审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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