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2日讯(全媒体记者 潘显璇)记者今日从湖南省商务厅获悉,湖南省2023年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已经出炉,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于2023年3月5日0时至2023年7月10日24时期间,通过云闪付平台进行申领。
3月5日开始网上申领
2月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稳增长20条”,提出“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在湖南登记注册的符合相关标准的家用汽车,并在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凭报废车回收证明和新车购车发票等资料享受5000元资金补贴,补贴由省和购车所在市州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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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申领补贴的对象必须是自然人车主,于2023年2月5日0时至2023年6月30日24时期间,通过有资质的报废车企业,报废个人在湖南登记注册的家用汽车,并在湖南省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
报废旧家用汽车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企业必须是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企业登记注册地必须在湖南省。所购新能源乘用车已经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完成上户。补贴申领人、报废旧家用汽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自然人车主,与交强险被保险人(或机动车所有人)须为同一人。
符合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申领条件的个人,可以于2023年3月5日0时至2023年7月10日24时期间登录云闪付平台,点击“惠购湘车”专区,完整、准确、清晰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购车发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或行驶证)、本人银行借记卡。逾期未申领或因申领资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真实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均不予补贴。
弄虚作假将列入失信名单
自申领人提交申领材料之日起,相关部门和平台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领人可通过申请端实时查看网上审核进度。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申领人,在网上审核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补贴资金。
对经审核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领人,由平台在网上审核时说明理由。因资料审核未通过的,申领人可在15个工作日内(申领活动截止前)提交补正资料。申领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5个工作日内(申领活动截止前)向购车所在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现场提交补贴申领资料及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湖南省商务厅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资金,否则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将申领人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依规查处。
责编:周洋
一审:朱蓉
二审:黄京
三审:张军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