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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贵州省信息基础设施条例》在修订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体现与时俱进,有许多新的制度性探索。
明确适用范围和统筹推进机制。《条例》对信息基础设施范围进行了明确,包括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演化生成的移动通信网络、数据中心、物联网、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等。明确大数据、通信、广播电视、自然资源部门作为信息基础设施主管部门负责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明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相应的专项规划应与国土空间规划等进行协调、衔接。规定省大数据主管部门组织协调信息基础设施跨行业共建共享,信息基础设施主管部门组织协调行业内共建共享;公共机构及公共服务场所应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开放所属建筑物用于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明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内容。明确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推进“东数西算”工程,引导超大型、大型数据中心集聚发展,布局建设主数据中心和备份数据中心,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和现有数据中心改造升级,提升数据中心效能,打造面向全国的算力保障基地。强调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工业领域信息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和应用创新,加强5G、大数据、物联网等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创新应用,以及交通、能源、旅游和应急等领域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强调促进数据要素依法流通,支持数据交易场所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数据交易管理制度,规范数据交易行为,加强对数据交易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出加强信息基础设施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升级扩容贵阳贵安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传输带宽,提升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访问性能,探索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国际数据港;加强跨省域合作,明确信息基础设施领域跨省域合作机制,建立东西部算力互补协作服务、协同创新机制,推进算力服务体系建设。
明确促进措施和安全保障。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在政务服务、财政、人才以及土地供应、电力接引、政府采购等方面完善促进政策措施,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运用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共性技术攻关、重大项目建设等,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依法参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加强信息基础设施领域关键技术人才培养和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积极吸引行业领军、高层次、高技能以及紧缺人才,明确在研究资金、职称评定、薪酬待遇等方面提供支持。规定农村光纤宽带网络等应与城市协同规划建设,推动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推动农村信息服务供给和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并完善农村电商基础设施。新增信息基础设施物理安全防护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主体责任,明确危害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禁止行为,强化对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江婷婷 张恒新 旷光彪
编辑 李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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