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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六枝特区人民法院牂牁环境保护法庭在失火地巡回审判一起失火案,现场百余名群众及郎岱镇各村(居)代表、护林员参与旁听,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入村庭审现场

2022年3月8日,被告人何某某在六枝特区郎岱镇青菜塘村整理自家土地内杂草时,因点燃杂草引发森林火灾,火灾造成林地过火面积达124.99亩其中林地面积117.64亩,耕地面积7.35亩。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67106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62106元,间接损失5000元。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公益诉讼,被害人也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何某在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某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此外,何某过失引发山林火灾的行为对林木植被造成严重损害,破坏生态系统功能和平衡,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被告人何某至今没有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社会公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除应受到刑事处罚外,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还判处了被告人何某在案发地按照要求补植复绿,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林木损失6003元。

庭审结束后,案件承办人向旁听群众还开展了森林防火普法宣传。旁听群众一致认为通过这次旁听,不但深刻认识到失火烧山的严重后果,同时也认识到了森林的生态价值及防火的重要性,一定要引以为戒。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邓倩

编辑 钟齐

二审 贺韬

三审 赵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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