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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促进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出了9个方面30项具体举措。
《意见》指出,要聚焦重点领域补短板。加强城乡教育、卫生健康、养老、托育、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资源配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推动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普惠性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提出了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建设、促进社区便民生活服务融合发展、推动社区基础服务设施达标、实施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服务设施改造、强化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保障等具体举措。
《意见》强调,要推动改革创新提质量。一是构建行业性标杆化服务标准、创建生活性服务业品牌,进一步加强服务标准品牌质量建设。二是畅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技能贵州”行动,进一步强化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撑。三是加快生活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推动生活服务数据开放共享,进一步推动服务数字化赋能。四是合理优化生活服务功能布局、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态融合创新、促进城市生活服务品质提升、扩大县乡生活服务消费需求、深入开展生活服务消费促进行动,进一步培育强大市场激活消费需求。五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有序扩大相关领域对外开放、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各类市场主体权益保障,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意见》明确,要强化政府投入保障,统筹各类资源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加强财税、金融、投资、土地、价格等相关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对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扶持力度,确保各项服务沉得下、立得住、推得开。
《意见》要求,市县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制定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落实措施。组织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完善相关领域和行业的政策、标准和规范。探索将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纳入我省市县高质量发展考核范围,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形成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王淑宜
编辑 彭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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