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枝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养老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甲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六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被告人黄甲与被害人黄乙(1956年6月)在聊天过程中吹嘘,其房屋被拆迁,置换得房屋两套。
黄乙提出:可否售卖一套给她?黄甲口头应诺,并表示:愿意以每平方米低于开盘价500元的单价向其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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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黄甲多次向黄乙“借款”18万元后,遂将之前应诺的一套房屋卖给黄乙并商定总价款为36.6万元。
然而黄甲与黄乙商定买卖的房屋实际为黄甲之父所有,且黄甲之父仅置换得一套房屋。
黄甲为消除黄乙对其是否有权处置该套房屋的疑虑,伪造了黄甲之父的“生前遗嘱”,“生前遗嘱”载明将房屋留给黄甲。黄乙看到黄甲提供的“生前遗嘱”后,将全部购房款支付给黄甲。后黄甲又谎称其父已死亡,其有权处置房产,让中介机构对已“卖给”黄乙的房屋进行宣传,企图再次售卖该房,被黄乙发现后撤回。
经查实,黄甲之父并无售卖房屋的意愿,也未立有“生前遗嘱”,对黄甲与黄乙之间的房屋售卖协议不知情。黄乙发现被骗后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2年4月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六枝法院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组织开展了多次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为主题的各类宣传活动,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段,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已受理并审结养老诈骗案件2件3人,对涉案的3名被告人,均依法判处了5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犯罪分子保持依法严惩的高压态势。
刑事审判中针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业管理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促进行业领域规范整治,提高社会风险整体防控能力。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邓倩
编辑 黄盈莹
二审 虞富文
三审 赵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