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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公安民警了,为我们讨回了血汗钱。”9月17日上午,村民汪某中在七星关公安分局大银派出所里从民警手中接过追回的欠薪后激动地说。
8月底,七星关大银镇高峰村宋某、汪某中等11人来到大银派出所,反映他们在高峰村给老板做工几个月的工钱没有结到,请派出所帮忙处理。
接警后,大银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核实,由于包工头对承包的工程预算不足,工程出现亏损后,不愿继续承包工程并逃回四川老家。由于被拖欠工资工人的出勤天数及工资金额没有包工头的签字认可,导致工资迟迟无法结算。
被拖欠工资的民工领到追回的欠薪。
随后,派出所民警组织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被拖欠工资工人三方多次协商,最终达成协议,于9月17日在大银派出所将被拖欠的工人工资54000余元进行发放。
民警提醒:用工单位负责人务必诚信守法经营,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广大民工如遇到欠薪问题,应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罗华
编辑 严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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