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毕节警方向媒体通报:徐某、蒋某、陈某、赵某4人想“挣快钱”,联合盗窃一辆摩托车,警方3天内侦破这起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民警抓获徐某(鞠维峪 摄)


(资料图片)

据纳雍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17时30分,王某报警称,其停放在地下停车场的二轮摩托车被盗。侦查民警经过走访摸排,调查取证,最终发现蛛丝马迹。

民警抓获蒋某(鞠维峪 摄)

“在盗窃案发生的第3天,我们先后抓获共同作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抓捕民警说,先抓获徐某,40分钟后又抓获蒋某,随后的2小时内,陈某、赵某相继被抓,该团伙盗窃的4人全部落网。

陈某、赵某相继落网(鞠维峪 摄)

经警方调查核实,这4人原本想通过卖废品赚钱,后来决定通过盗窃手段“挣快钱”,遂联合在县城及周边踩点,寻找作案目标。当他们来到一处地下停车场踩点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于是决定盗窃这辆摩托车作为“第一单业务”。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延伸阅读

盗窃罪量刑标准

1、行为人盗窃他人财物,涉嫌数额较大,一般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依法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2、行为人盗窃他人财物,涉嫌数额巨大,通常按30000至100000元为起点,依法会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

3、行为人盗窃他人财物,涉嫌数额特别巨大,以30万至50万元为起点,依法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或没收行为人财产。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张斌

编辑 陈茜茜

二审 张传保

校检 曾勇

三审 赵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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